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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09/27 [ 立邦分享26 ] CPTPP
近日
CPTPP 一詞,又再次成為新聞焦點,它的前身是
TPP,應運而生有
RCEP。在討論它們之前,亦想跟讀者們談一下
WTO、
APEC、
EU 及
ASEAN等國際組織/國際會議平台,還有美墨加三國簽訂的
NAFTA 及
USMCA (NAFTA 2.0)。
「世界貿易組織」( 簡稱
「世貿」,
World Trade Organization, WTO ),自1995年1月1日成立,總部設於
瑞士日內瓦,目前共有
164個成員,亦是當今世上最大的國際貿易組織,
香港和
澳門在世貿成立之時已加入,
中國在2001年12月11日加入,
臺灣以「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」在2002年1月1日入會。
「世貿」成立主要目的是促進國際貿易自由化,創造公平貿易環境及競爭,期盼通過多邊協商,建立國際貿易規範。其主要職能是,監督成員國之間的經貿協議執行情況,若然成員國之間出現貿易糾紛,世貿將居中協調,並提供解決爭端和談判的平台。
WTO協定有兩大種類,第一類是
多邊貿易協定(Multilateral Trade Agreement, MTA),對所有會員國均具備強制約束力,包括(a)貨品的「關稅暨貿易總協定」GATT、(b)服務的「服務貿易總協定」GATS等;第二類是
複邊貿易協定(Plurilateral Trade Agreement, PTA),只對參與國具約束力,未簽屬國不受影響,包括(c)民用航空器貿易協定ATCA及(d)政府採購協定GPA等。
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」( 簡稱
「亞太經合會」,
Asia-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, APEC ),自1989年成立,秘書長駐地為
新加坡(負責日常事務性工作),目前共有
21個成員經濟體,成為亞太區域最有影響力的經貿合作論壇,涵蓋區域超過全球總人口的1/3,佔全球貿易量接近一半。成員間沒有簽定任合具約束性的協議,反而是通過成員的自願承諾,強調相互尊重及維持開放對話與溝通,目標是以一個常設的論壇平台,促進區域內的經濟成長、合作、貿易與投資。
APEC 有3大重要支柱,
「貿易暨投資自由化」、
「商業便捷化」和
「經濟暨技術合作」。
「歐洲聯盟」( 簡稱
「歐盟」,
European Union, EU ),自1993年11月1日正式成立 ( 更名前是1958年創建的
「歐洲共同體」),總部設於
比利時首都
布魯塞爾,目前有
27個成員國 (英國在2020年1月31日正式「脫歐」),
「歐元」亦在2002年1月1日正式啟用,當中有19個成員國採用它作為法定貨幣。有分析指出,
「歐盟」是當今世上經濟整合度最高的區域性經濟組織,它與其他國際組織最大的差異,在於其成員國雖然享有自身的立法及行政獨立性,但必須嚴格遵守共同制定的統一法律及行政措施。其宗旨在於消除各會員國之間的貿易壁壘/障礙,並希望協調各會員國的經濟與政府政策等。
「東南亞國家協會」( 簡稱
「東協」,
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, ASEAN ),自1967年在
泰國成立 (當年有5國參與簽署
「曼谷宣言」),它是一個由東南亞地區的
10個成員國,組成的區域性經貿合作組織,致力促進區域內參與國家的政治、經貿與社會合作及發展。
「東協自由貿易區」( ASEAN Free Trade Area, AFTA ),自1992年元月正式成立;自2002年起,為推動東協與區域外國家的整合,形式有
「東協加一」(例如: 東協+日本、東協+中國),
「東協加三」(東協+中日韓),
「東亞高峰會」=「東協加六」(東協+中日韓、澳洲、紐西蘭、印度)。
接下來討論的
NAFTA/USMCA、TPP/CPTPP 及
RCEP,都是
一些「自由貿易協定」(Free Trade Agreement, FTA),指的是兩個或以上國家/經濟體,通過簽定貿易條約,盡力消除貿易壁壘,在夥伴國之間形成
「自由貿易區」,減免原有關稅,簡化進出口程序,讓區內的貨物及服務自由流動,促進經濟一體化。以上舉措,對於某些國家在某些產業具備
「比較優勢」(
Comparative Advantages, 詳見[立邦分享15]),自然感到振奮,因為改變後帶來更多機遇;相反地,沒有比較優勢的行業,自然會倍感擔心,因為市場開放,將帶來龐大的國外競爭對手。
「北美自由貿易協定」(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, NAFTA ),在1992年由美國、墨西哥及加拿大,共同簽署的
自由貿易協議,自1994年生效。該三國必須向對方提供最惠國及國民待遇,盡力消除貿易障礙,促進自由貿易、公平競爭及透明化,對知識產權加以保護,增強區內投資機會及可持續發展。新版的
「美墨加協定」( United States-Mexico-Canada Agreement, USMCA ),在2018年10月1日簽署,當中有34個章節、附件及附函,這個NAFTA 2.0 協議進行修訂後,自2020年7月1日正式生效。
「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」( The Trans-Pacific Partnership, TPP )的前身是,早在2005年由汶萊、智利、紐西蘭和新加坡始創的
「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」( Trans-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, TPSEP ),後來陸續有另外8個國家加入,其轉捩點來自於美國在2011年的正式加入。直至2017年1月份,剛上任的
美國總統川普,以行政命令讓美國即時退出
TPP。同年的11月份,
TPP 剩餘的11個成員國,在沒有美國的情況下,把
TPP 改組為
CPTPP =「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」( 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-Pacific Partnership )。
英國在2021年1月份,已向議長國日本提出申請加入
CPTPP;同年9月16日,
中國宣佈已把加入申請書,交給
CPTPP 保存方紐西蘭;臺灣在9月22日,採取當年申請加入
WTO 的相同做法,以「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」申請加入
CPTPP。
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」(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, RCEP ),原先由16個成員國組成,「隊員」等於是
「東協加六」(東協10國 + 中國、日本、南韓、澳洲、紐西蘭、印度),該
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在2019年11月完成,但印度臨時決定退出。延至2020年11月15日,
RCEP 以上述15國完簽署協定,並開始啟動,成為比
EU自由貿易區還要大,現今為世上最大的自由貿易經濟體系,其宗旨是盡量削減關稅(10年內逐步減讓,最終為零關稅)及非關稅的貿易壁壘,竭力建立成員國之間的一個
自由統一市場。
各個國際組織或自貿協議的成員國/經濟體名單